重慶國豐實業有限公司
電解質銷售招標公告
重慶國豐實業有限公司擬銷售電解質一批,誠邀有意向采購單位報名參與競價。
1.項目情況
電解質銷售(約800噸)
2.交貨地點及方式
交貨地點:重慶市涪陵區清溪鎮重慶國豐實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廠區內
交貨方式:采購方自提
3.報價要求
3.1.報價規則
投標方須按格式要求填寫報價函并簽字蓋章
3.2.報價方式
投標方以我司提供的報價函填寫相關信息(尾附),填好后密封于信封中,開標前攜帶報價函原件到我司參與開標。
3.3.資質證明
投標方將營業執照復印件于開標時一并交與招標方審核。
4.開標方式、時間及地點
4.1方式:現場開標
4.2資格審查:資格后審
4.3時間:2025年4月21日14:30
4.4地點:重慶市涪陵區清溪鎮重慶國豐實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三樓會議室
5.投標保證金
2025年4月21日14:00前繳納投標保證金伍萬元整,未中標方在開標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投標保證金,中標方可將投標保證金抵繳履約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投標保證金者視為主動放棄本次投標。
6.競價與合同授予
6.1.招標方按照最高價中標的原則確定成交人。
6.2.超過兩家及以上報價均為最高報價,則最高報價的單位進行現場二次報價,最終報價最高者為成交人。
6.3.中標方在中標5個工作日內,與招標方簽署銷售合同,此前交納的投標保證金,直接轉作履約保證金。
7.采購款結算
7.1結算方式:先款后貨
7.2中標方與招標方簽訂銷售合同1個工作日內支付10萬元履約保證金。
7.3合同執行過程中,中標方提貨前,向招標方預付貨款。如中標方不能按時交納足額提貨預付款,招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8.貨物計量
用招標方廠區電子汽車衡稱重,以磅單數據作為電解質購銷結算依據。
9. 投標保證金與履約保證金的扣除
9.1 若中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方簽署銷售合同,招標方有權全額扣除中標方投標保證金。
9.2 若中標方簽署銷售合同后,未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招標方有權全額扣除中標方履約保證金。
10.銀行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重慶國豐實業有限公司
銀行:交通銀行重慶涪陵支行
賬號:500800009018010024731
11.提貨時限及要求
11.1 中標方需按招標方要求,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提貨完畢,同時負責電解質堆放場地清場。
11.2如中標方未及時清場,按合同違約條款扣除中標方全部履約保證金。
12.安全聲明
12.1中標方必須遵守招標方相關安全規定
13.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清溪鎮四院二社重慶國豐實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電話:023-72207035
14.其他補充事宜
14.1所有要求簽字的地方都應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簽字筆由本人親筆手寫簽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蓋章(如簽名章、簽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簽。
14.2所有要求蓋章的地方都應加蓋投標人單位(法定名稱)章(鮮章),不得使用專用印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14.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親自投標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標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投標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投標人的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的,在遞交投標文件時須提交授權委托書、蓋鮮章的投標承諾書及蓋鮮章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否則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14.4投標文件的真實性要求: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包括有關資料、澄清)應真實可信,不存在虛假(包括隱瞞);投標人聲明不存在限制投標情形但被發現存在限制投標情形的,構成隱瞞,屬于虛假投標行為;如投標文件存在虛假,招標人直接否決其投標文件;中標候選人確定后發現的,招標人可以取消中標候選人或中標資格。
15.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
電話:023-81811952、023-81811989、13628263601、18083075667
郵箱:1551974451@qq.com、291950355@qq.com
附:1. 授權委托書、投標承諾書授權委托書、投標承諾書.doc
2.重慶國豐實業有限公司廢鋁銷售報價函報價函.doc
重慶國豐實業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